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光瑜 99年7.20后,邪恶迫害法轮功。在单位召开的洗脑会议上,我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这些年来我一直为此而忏悔,深深的认识到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完全背离了大法、辜负了师父。严正声明:我当时在“保证书”上签的字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