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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郑洪达

    2003年3月20日,我被恶警抓到派出所,在邪恶的压力下,我违心的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并签了字,回家后极度悔恨自己不争气。通过认真学法,认清了正路,坚定了自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所以我严正声明,在派出所里说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和签的字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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