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平 1998年12月得法后,坚修大法,因不放弃修炼,被邪恶的公安多次非法传讯、罚款,对我的亲人進行迫害。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写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更加坚定实修,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