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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忠梅 99年7月22日,街道干部代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上面名字写的是张冬梅,并让我看了,当时我没当回事儿,认为不是我的真名。现在声明,以前凡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 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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