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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宫本玲 99年7.20以后,由于学法不深,当地大队让我写“不学大法”的保证书,自己不会写,让我兄弟家的孩子代我写了,写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在此本人郑重声明:以前让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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