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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秀娥

    我由于自己的“情”难放,在99年11月从看守所回来时,在家人及单位的压力下被迫写了保证(否则有可能被劳教),写完后虽然身在舒适的家里,心如刀绞,也明显感到功往下掉。回来后给单位写的一份“思想汇报”中也没正面证实大法,有对大法不利的话。2001年1月份春节前,所在街道又到单位要保证,单位写好后让我签字,我还是情面难放,又签了字。一次次明知故犯,一次次深深痛悔。在师尊的宏大慈悲面前,我看到了自己的卑微渺小;在同修气壮山河的护法精神面前,我感到无地自容。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保证”及不利于大法的言行、文字资料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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