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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洪荣

    我于2000年3月1日进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的清白。在履行法律赋予我的正当权利和义务时,被公安非法抓捕。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我非法送进劳教所劳教一年。在非法关押期间,被强迫高强度劳动的同时,还要经受残酷的洗脑。在电棍电及各种酷刑的非人折磨下,在神志不清时为了摆脱痛苦的折磨,违心地写下了“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诋毁法轮大法及师父的话,全部作废。我要紧随师父继续修炼,重新汇入到正法洪流当中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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