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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何敏

    我于2000年3月1日进京上访,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却被非法抓捕,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我非法送入劳教所关押。在非法关押期间,不但被强行从事超强度劳动外,还要遭受残酷的洗脑。在电棍电及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下,为了逃避那种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在神志不清时,写了“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及其它所谓的“材料”。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一律作废。我要紧随师父继续修炼法轮大法,去证实大法、讲清真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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