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月霞 我由于得法晚(99年6月),学法少和不深,在劳教所的强制和压力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走向邪悟,写了所谓的 “五书”。回来后通过学法,认清自己的错误,决心痛改前非,现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以实际行动挽回自己的损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