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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声明

    声明人:黑龙江田玉玲

    99年7月23日,民警来到我家,叫我放弃修炼,我断然拒绝。他看我很坚决的要修炼到底,就退了一步说,现在外面是不让炼了,你就自己在家炼吧。并把“不让在外面炼,自己就在家里炼”写在了事先准备好的笔录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全国性对大法对师父的诽谤和打击,我内心很痛苦,几年的修炼,大法已在我心里深深扎根,师父和大法是清白的,这一点一直铭记于心,可是当时还是同意了他的这句话。现在我郑重声明这句话作废。

    我真的感到对不起师父。在2000年5月31日派出所又一次把我送到县里的监狱,到了半个月期满,要放我时,为了阻止我再次进京上访,逼我写保证书,我坚决不答应,心里急想出去,好去北京上天安门。当政保科口头问我去不去进京上访时,我就有一个人的狡猾心理:上访无门,我就进京,就去天安门,所以就不提进京的事,只说“不上访”。人心啊,有多肮脏,结果也没放我,我明白自己错了,及时修正了思想,把心放下,一个月后什么条件也不答应,就放了。作为修炼的人言行必须是一致的,在这里,我再次严正声明:从前无论口头的还是书面的违背大法原则的东西一律通通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7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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