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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易国亭 我于2001年9月在县城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邪恶的610和公安判刑三年,在监狱服刑受尽酷刑迫害。在恶警的迫害中没有用正念对待,在此宣布所写的“三书”一律作废。我严肃的向师尊请罪,我一定放下人心,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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