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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琴 2000年10月9日,大队主任找到我让我签名,我没签,家人拿过来替我写的,当时在没有任何压力下就做了,在此声明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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