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彩霞
我在邪恶迫害下,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弥补过失,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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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0/100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