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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永珍

    我是1999年正月得法的,在2005年1月5日,我和丈夫带了几张光盘,并给世人讲真象,没想到被不明真象的人举报,被绑架到派出所。由于自己人心重,放不下上学的两个孩子,又正念不足,违心的写了“申请书和保证书”,乡里才保我出来,回家后知道自己做错了,对不起师父。向内找就是自己学法不精進,三件事没做好让邪恶钻空子。今后要好好学法,做好三件事。时刻记住自己是大法弟子。不听邪恶摆布,就走师父安排的路。我要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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