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彩霞 由于以前学法不精進,以及种种常人之心的障碍,当亲人被邪恶迫害,非法拘留要放人时,我又因执著亲情,做了我弟弟的保释人,而且给邪恶写了“不進京上访”的保证,还有从邪恶迫害开始,当面对邪恶找我时,用常人心对待,没有正面证实大法。声明: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