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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芬 我是一名1997年11月得法的,得法前是个多病体弱的人,得法后身心变化很大。旧势力和恶党迫害大法,在这个6个年头里,恶警常到我家骚扰恐吓,在高压下我家人代我签的字和我签的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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