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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捷华

    我是1997年12月19日喜得法轮大法的,学法修炼后思想道德升华,身体多种疾病消失,身体从此健康。由于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我和功友们为了向世人讲明法轮功受迫害真象,我于2002年12月被公安分局抓捕,送看守所刑事拘留35天。在押期间,经受着奴隶一样的劳动,精神受到极度摧残,在这种生不如死的情况下,我产生了邪念,向邪恶作了妥协,向邪恶写了“书面保证”。想来真是后悔。声明:我以前所有对不起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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