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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颖 自1999年7月20以后,派出所和街道经常来我家里询问我炼法轮功的情况,由于我学法不深正念不强,我向他们说“我早就不炼了”,并配合邪恶把身份证交了,现在通过学法我明白了这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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