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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兴玉 我99年2月得法。在共产党流氓政治集团高压迫害下,公安分局、派出所多次找我签名:“政府报到签名,抄家罚款签名”等。通过学大法认清是邪恶的迫害。我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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