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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金莲 我1998年得法。1999年江××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我被邪恶610非法拘留、3次被非法抄家。2003年被非法关入劳教所,在劳教所被邪恶迫害,被逼迫写了“三书”。现声明: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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