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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桂芬 自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后,主任代我写“保证书”,由于没学好法、有怕心,就同意了,她写好后我签了字。通过学法后认识到,这不是大法弟子的行为,对不起师父。所以我严正声明:写的“保证”及签字作废。紧跟师父,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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