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岳艳平 我因去北京上访,曾两次被非法关入监狱。由于学法不深和种种执著的障碍,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邪恶还给我照了像,逼迫我按了手印,两个孩子也向公安局递交了“保证”。我严正声明:我和家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信大法,坚信师父,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