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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洪英子

    我被恶警非法抓進看守所时,盖了黑色的十个指印和手印,这不是我的本意,我不是罪犯,现声明作废。另外,给我脑前挂上“×教”拍了像,这不是我的本意,现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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