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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敏茹 由于我法学的不深,认识不足,1999年我女儿进京上访回来后,单位领导找我给我女儿在“保证书”上签字,我现在认识到这样做是助长了邪恶,是错的。现声明以前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1/151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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