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凤英、刘凤英
在迫害下所说的“不炼功”的话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