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桂云
我在1999年7月在家属写的保证书上签过字,家属在2001年1月写的保证书,本人特此声明,作废。我深感对不起师父和大法,我做的这些违背大法弟子心性的错事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2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8/8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