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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福平

    99年7月,为了说明事实,我依据宪法赋予公民的上访权利到北京“信访办”上访,谁知警察非法判我教养。在看守所和劳教队中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写了与“真善忍”大法相违背的东西,这是我的根本执著放不放,被魔带动下写的,同时也是违心的,是我心口不一的魔性表现。背离了李洪志师父对弟子的教诲,使我的内心深感痛苦。现在正式声明:在看守所和劳教队所说、所写与大法相违背的话、“材料”一律作废。决不配合邪恶的一切要求。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对得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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