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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楠、刘文芳 在学校举办的一次签名活动中,我与母亲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老师又以"不签名便开除"强迫我们签字,终违心地在“保证书”上签了名。在我看过《明慧网》文章选编后,突然醒悟,以前那种做法是不正确的。虽然我不是一名大法弟子,可我十分支持李洪志老师所说"真、善、忍",反对江泽民流氓集团隐瞒事实的作法。本人与母亲在此声明,我和母亲在保证书签的字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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