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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林 本人因1999年7月22日以后进京上访,被非法判3年教养。在教养院内,由于思想不坚定和邪悟,对法轮大法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写了“悔过书、决心书、保证书”等,并做过一些错误的发言,对此我深感后悔。特在此声明,我所写的“悔过书、决心书、保证书”等文章作废,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废,重新回到法轮大法中,做一名坚修的法轮大法弟子。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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