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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郝方敏 19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后,我在一次小学组织的反法轮功的联名签字中,被迫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我在他人的帮助下对法轮功有了新的认识。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签过的字作废。从今以后不再说不利于大法的话,绝不做对不起大法的事。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弥补过失。 。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1/1001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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