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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廖百菊

    我今年66岁,我于97年8月喜得大法,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体学法、炼功,身体得到了健康,与药无缘了,家里亲人都受益了,我感谢师父,感谢大法。从9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出非法取缔法轮功,我们派出所的不法人员逼迫我村的大法学员交大法书,我交了一本《转法轮》。2000年3月8日,我在功友家参加集体学法,被当地群众举报,20多人全部被抓捕,我被拘留48小时,回到家后,二派出所的不法人员和我村干部召集被释放的学员办洗脑班,逼迫我们每人表态,再不炼法轮功了,我就他们表态“不炼了”。2000年7月,派出所人员和村干部又召集我们到村办公室,逼迫我们写保证书,不炼法轮功了,不准宣传法轮功,还要求签上自己的名字,因我没文化,他们把写好的保证书拿来,要我一笔一画的凑合起来写上自己的名字。2001年8月,派出所不法人员把我叫到办公室,要我印手印,给我照相,我这次又配合了他们,回家后才醒悟,一切都不该去配合邪恶,以上都是我学法不深,有怕心,没有对照大法去做,给正法造成的损失。通过这几年不断学法,师父法身的点化和看了明慧周刊,同修的文章,我的悟性有所提高,我现在严正声明,从99年至2001年,我所写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我要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按照师父安排的路做好自己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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