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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英美 我于99年正月初得大法的,经过学法,炼功一段时间后,身体健康,亲人也受益。在2001年7月我和两位功友出去发真象资料,被派出所把我们抓捕了,邪恶逼迫我写下了“保证书”,以后“不再炼功”,邪恶一次又一次来叫我去印手印,照相。通过这几年不断的学法和阅读了明慧周刊的文章,我严正声明:从2001年我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我要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按照师父安排的路做好自己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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