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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管淑媛 我曾于1999年7月20日后,在单位写好的“保证书”上签过字(内容是“拥护共产党,保证不上北京”等),我还交过一本大法的书给单位。我在被非法判劳教期间,被所谓的洗脑后,被强制录过像,做过很多违背大法、背叛师父的事,也说过很多不该说的话,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声明:我的这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以法为师,紧跟师父,坚定的维护法,正念正行,做好师父所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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