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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简霞 我96年开始修炼大法的。4月3日,在去北京的火车上,我因看《转法轮》被恶警发现,被关押24小时,后被接回,我被送進看守所劳教。在恶警逼迫下,我交出二本《转法轮》和一些网络版大法书,恶警在我家搜出三张师父照片。我被逼写下“保证书”,签了字。我声明:我写的“保证书”,签的字作废。决定更加精進,放弃人心,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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