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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邱以福

    我于98年6月得法的,我以前吃了十几年药,通过长期坚持集体学法、炼功,我的病不治而愈,从此与药无缘。从99年7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出取缔法轮功,全国各地公安,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弟子。2000年2月,我和几个功友一起学法、炼功、被当地民众发现举报。3月8日我们派出所不法人员把我抓到派出所,下午送到拘留所,我被拘留4天,派出所不法人员把我送到二派办公室,逼我“再不炼法轮功了”,我就答应“不炼了”。通过这几年不断的学法和阅读了明慧周刊,严正声明:以前我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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