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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文炬 97年在北京打工,有缘得法。2000年12月15日因发放真象资料被绑架后,被转到县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被强行送往劳教所。2002年8月释放回家。在此声明:本人在劳教所被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写的一切洗脑材料全部作废。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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