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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廖文旭 我于1997年得法,99年去北京和平上访后,被公安绑架到当地看守所,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足与怕心等执著心的干扰,写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写的“保证”及其它一些东西,由于不精進,以后又有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在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走正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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