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高秋 我于98年得法,因为我双目失明,没有進京上访,在家修炼。邪恶也没有对我这个双眼失明的老人放过,于2000年,邪恶闯進我家,拿着我的手强行在它们写好的“保证书”盖章,特声明此盖章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