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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丙琴、李春艳 由于自己有很多常人没去,致使在接家人解除劳教之时,在派出所办手续时,违心的在材料上签了家人“不修炼”的名字。现在郑重声明,在派出所所说的“不修炼”全部作废。我们要努力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师尊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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