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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雁平 1999年7月22日以后,无论我在任何环境下,因何种原因所写的 “文字材料”,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都不是发自我真心所为。在此郑重宣布过去我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通过学法和反复学习师父的经文,我悟到:变相地向邪恶妥协也是我在正法修炼路上的一个污点和耻辱,在今后的正法修炼路上,加倍弥补过失,扎扎实实地走好正法路上的每一步,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2/151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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