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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芳艳 我于2004年4月9日晚被邪恶迫害,被送進劳教所1年,在被迫害中有过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声明一律作废。并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弥补以前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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