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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丽萍 我为了不受片警的骚扰,曾经代家人和别人写过“不炼法轮功,不進京”的保证书。现在我认识到这是对宇宙大法的犯罪,我知道我做错了。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以弥补我所犯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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