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静
在单位、社区、教养院所说、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2/100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