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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欣跃

    1、在1999年7.20之后,单位书记以停止工作来威胁,写保证“不陪母亲外出炼功”。2、2000年初调往新单位时,单位经理曾找我谈话,说“只是母亲为祛病健身而炼功,而我没炼”。当时我没否认,只是含糊过关。3、2000年12月底,在教养院,因不服非法劳教而要求上诉。教养院不给上诉,只准写行政复议书,口头答应转交劳动教养仲裁委员会,至今未果。记得写过“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受过党的教育,作为一名新中国培养的大学生,怎么会反对××党呢?”等。4、2001年1月4日跑操时,因背《洪吟》,被中队长等多名男管教暴打,逼认违反教养院的院规、纪律。5、2001年3月19日晚—3月20日晨,在教养院持续不停的全体疯狂镇压中,在男管教、女管教威迫、欺骗中被强行在“三句话”上签名。6、在看守所被迫背过“监规”,在教养院被迫背过“院规”,念过一次“十不准”。7、多次在非法的刑事拘留书、劳教决定书、笔录、谈话、劳教考核本、暴力灌食费、中心医院“检查身体”费等签名、拍照、按手印,这些材料后来变相成为中共暴力机构强加的“罪名”、“罪证”。8、2002年1月31日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家属为将我保释出狱(绝食46天要求释放全部大法弟子)而被迫答应看管我“不進京、不乱走”、并写保释金欠条。以上均是被强迫的、违背本人意愿的。在此,我郑重声明:在我法理不明时、在长期封锁不知事实真象时、在暴力酷刑折磨中,不符合正法修炼者的一切言行作废!坚定修炼!遵照师父的教诲,做好正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彻底否定一切旧势力的安排,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救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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