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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刚 我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由于思想不坚定,被旧势力钻了空子,被邪恶的人心带动,曾两次在两个派出所写了“保证书”,还说了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2002年单位又组织反对大法的签名,我默许了家属签字。我知道我已对伟大的师尊和大法犯下了很大的罪业,我发自内心感到非常的痛悔,声明以前所有写过的“保证书”及签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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