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春兰 我现年53岁,我是97年4月份得法的。自从99年7.20以后,法轮功受到邪恶的严重迫害,公安部门受邪恶宣传的影响,逼迫写“决裂大法”的保证书,丈夫也受到邪恶的毒害,先后几次毁大法的书籍、炼功带及大法资料。在当时极大的压力下,怕连累家人,写了违心的“保证书”。我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写过的“保证书”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向世人讲清真象。努力走好自己该走的路,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