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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金兰珍

    我今年已有六十七岁了。修炼前常年疾病缠身,每年都要住院治疗,不仅经济紧张而且个人受罪。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份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渐好,再未花过一分钱的药费。是伟大的师尊慈悲救度了我,我从中感到了大法的博大精深。但如此深得人心的“真、善、忍”却受到了邪恶疯狂迫害。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常有区公安局、派出所的人上门干扰,它们夺走了我们的宝书和教功带。并时常前来“巡查”。由于本人学法不深,从而不能认清邪恶的本质,在它们的调查表上按了手印,签了名字。由于怕心及各种执著心未去,从而符合了邪恶。现本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特此声明以前的签名、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要精進学法,努力做好三件事,紧随师尊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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