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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淑珍

    本人由于不能静心学法,在证实法中不能用正念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在怕心的作用下,在派出所、公安分局、洗脑班,在“扰乱社会治安”的拘留票上、笔录上、罚款收据上和其它收据上,被恶警逼迫,按了手印、签了字;在北京证实法时,被恶警逼迫,自己闭着眼睛照了相,按了手印,及自己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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