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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香妹 我于1998年5月有幸得法的,于2000年10月12日去火车站发真象材料,被邪恶绑架。于2001年3月12日被非法判刑3年半,送往监狱。在此期间,由于平时学法不深,不够精進,配合了邪恶,写了“四书”,给邪恶钻了空子。现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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