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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传梅 2004年9月份,市公安局、610办公室把我非法抓到洗脑班。在去洗脑班之前,先把我非法带到镇委逼供时,叫我签名,我顺从了邪恶;在从洗脑班往回走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邪恶叫我的家人写了什么“保证”。我严正声明:不管是我的所做还是我的家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彻底否定旧势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3/1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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